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洪水保险何以姗姗来迟

1998-06-25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李楠

这是一串触目惊心的数字:1996年的那场大洪水,尽管水利工程发挥了4800多亿元的减灾效益,但滔滔巨浪仍然吞没了价值2200多亿元的财产,当年国民生产总值增量的一半瞬间化为乌有。

事实表明,单靠防御性的水利工程,已不能完全抵挡洪水的肆虐。人们的目光,不由自主地投向了“救危解困”的保险业。

国家防汛办减灾处的张旭处长说,我国属洪灾多发频繁国家,洪灾已占自然灾害总量的50%-60%,开办洪水保险业务,刻不容缓。这不仅是出于赔付灾难损失的需要,还涉及到防汛工作的重要一着:蓄滞带地区的调度。因为每一个“舍家为国”的排洪区都不可能做白白牺牲,理所当然要获取一定补偿。

实际上,我国的洪水保险在80年代初就有了,但近20年来步履维艰,至今仍有名无实,与泥石流、暴风雨等统称为综合险。究其原因,我国洪灾频率高、范围广、损失重、风险大,离开国家扶持的商业性保险难以承受;人们的保险意识淡薄。中保财险公司财产保险部的何力副总说,1985年曾搞过安徽淮河行蓄洪区保险试点,标的是农作物。结果三年未发水灾,农民大呼吃亏,迫使保险公司退还了480万元保险费。没想到再过三年,1991年那场特大水灾安徽损失惨重,农民又大呼吃亏。再如有些洪区居民认为,受灾就应由国家全包下来,这种“临时抱佛脚”的侥幸心理和落后的观念极大地阻碍了保险业务的开展。加上我国的防洪基础工作薄弱,一些防洪骨干工程年久失修,江河险段增多,各地又没有明确的洪水风险标准,使得保险费率难成定论。

洪水保险是一个系统工程,涉及保险、水利、农业、财政、民政等多个部门与行业,其中任何一家都不可能做到“所有问题都自己扛”。

何总透露,中保财险公司正在进行洪水保险的课题研究,他不无忧虑地说:“今年洪水形势严峻,我们很担心。”(《经济日报》98.6.21李楠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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